2019年1月至8月,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先后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416件,查辦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148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9件,查封扣押78件,限產停產26件,移送行政拘留29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6件。日前,省生態環境廳公布2019年以來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的涉及水環境類違法、大氣類環境違法、固體廢物類環境違法等多種類型的典型案件。
一、哈爾濱一農業科技公司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被罰20萬元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2019年1月10日,哈爾濱市五常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哈爾濱養力神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利用無防滲漏的地下井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哈爾濱市五常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設備、設施進行了原地扣押,處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二、東寧市一煤炭經銷公司未批先建拒不改正
被罰1.8萬元并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2019年5月30日,牡丹江市東寧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東寧市振森煤炭經銷有限公司風選煤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牡丹江市東寧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停止建設,處罰款壹萬捌千元。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單位違法行為改正情況進行復發現該單位仍違法建設,拒不改正違法行為。
牡丹江市東寧生態環境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三、佳木斯一機電配件加工廠排放高濃度重金屬電鍍廢水
因涉嫌環境污染罪責任人被刑事拘留。2019年7月3日,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佳木斯市東風區宏圖機電配件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廠電鍍車間產生的電鍍廢水未經處理排入廠房內無防滲漏措施的滲坑中。佳木斯市環境監測站進行現場采樣并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兩個滲坑內水樣均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水污染物中鋅的濃度超過國家標準十倍以上,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相關規定,對佳木斯市東風區宏圖機電配件加工廠電鍍車間予以查封,并將該案移送到公安機關,對公司相關負責任人實施刑事拘留。
四、大慶一機動車檢測公司
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被罰3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019年5月27日,大慶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大慶市新潮五站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檢測的19臺機動車未做尾氣上線檢測,該公司仍出具了合格的《點燃式發動機汽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檢測報告》并發放了車輛審驗合格標志,該公司存在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環境違法行為。
大慶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沒收該單位違法所得壹仟玖佰元,并處行政罰款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五、杜蒙一小型煉油廠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
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將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2019年1月4日,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與大慶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對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一心鄉龍棵樹屯一無名煉油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煉油點未取得工商執照,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經現場稱重,該煉油點共存有廢油63.33噸、廢棄油渣14噸。經對周邊土壤、水質采樣監測,該企業的生產活動,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該廠使用的原料廢機油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渣為危險廢物。該煉油廠存在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環境違法行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六、黑龍江龍煤雞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因礦井水超標排放被按日連續處罰。2019年5月24日,雞西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黑龍江龍煤雞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平崗煤礦進行現場檢查,雞西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人員對煤礦排放的礦井水進行采樣并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該公司所排放的采煤廢水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均超過《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雞西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壹拾叁萬陸仟圓整。2019年6月2日,雞西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礦井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現場復查、復測,復測報告顯示,該公司所排放的采煤廢水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仍超過《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未改正違法行為。
雞西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罰款人民幣陸拾捌萬圓整,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七、七臺河一吸污車向河道內傾倒污水及固體廢物
當事人被罰2萬元并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2019年1月31日,七臺河市新興區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在例行巡查轄區河道排污口時,發現一吸污車正在向老七臺河下游河道水體排放污水及固體廢物,河道內傾倒處漂浮黃色懸浮物并散發惡臭氣味。執法人員立即對涉事車輛等證據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并對司機進行調查取證。
七臺河市新興區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貳萬元整,并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八、北安一熱力公司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被罰21萬元。北安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對北安福鞍熱力有限公司檢查中發現,該企業污染物在線監控數據分析儀損壞無記錄,生產期間擅自停運大氣污染物脫硫、脫硝設施設施,煤堆未進行覆蓋。該企業存在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等兩項環境違法行為。
北安市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罰款貳拾壹萬元,并將案件移送至北安市公安局進一步調查處理。
九、雙鴨山一種豬繁育公司
逃避監管直排超標污水被罰15萬元。2019年4月28日,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雙鴨山谷實種豬繁育有限公司污水未經處理,通過潛水泵抽取后直接排入外環境,經雙鴨山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單位左右溝渠處進行采樣并出具監測報告顯示水污染物超標,該公司存在利用私設暗管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確保污水不外排,處罰款壹拾伍萬元,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十、蘭西縣婦幼保健院
醫療污水未經消毒處理直排到污水處理系統責令整改并罰款5000元。2019年7月10日,綏化市蘭西縣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綏化市蘭西縣婦幼保健院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醫療污水未經消毒處理直接排入到污水處理系統的環境違法行為。
綏化市蘭西縣生態環境局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安裝污水處理設施,并處罰款伍仟元。